名家筆陣:工商物業無得炒

政府在今年二月二十二日,先後公布一系列冷卻房地產市場的措施,當中倍增從價印花稅稅率,以及對非住宅物業買賣交易,提前於簽署臨時買賣合約時徵收印花稅,對市場的影響最為震撼。同時,金管局指令銀行對非住宅物業的按揭成數下調至四成,海外人士買家則最高為三成。筆者相信在未來數月,投資者短炒物業的情況將會大幅減少甚至絕迹,市場轉趨審慎觀望,非住宅物業成交宗數預期減少約兩至三成。

基本因素支撐樓價

政府「出招」目標是為熾熱的市場炒賣活動降溫,以免樓價進一步攀升,令投資者及銀行風險增加,同時也可減低樓價一旦下滑引起的債務問題。從風險管理角度而言方向正確,且能達到預期的「退燒及鎮痛」作用。但筆者相信,若基本因素(包括超低利率、高通脹、資金充裕且欠出路,以及樓房供應緊絀等)未有重大改變,而要樓價回落,單靠行政及稅務措施,成效只會短暫和有限。

自去年十月底推出住宅買家印花稅及加強版額外印花稅後,非住宅物業成交量急升至市場各類物業的總成交量超過六成,資金從住宅市場流向非住宅市場的情況相當明顯。不足四個月,政府再度出招調控,投資者下一步的取態及策略會怎樣發展呢?筆者試就此作推斷。

轉讓公司潛藏風險

不論買家印花稅、額外印花稅或雙倍從價印花稅的徵收對象,按市場慣例均是買賣物業交易中的買方。印花稅的稅率愈高,買方的交易成本就愈高,相信投資者會更多利用有限公司股份轉讓形式進行物業買賣,因買賣有限公司股份所需繳付的印花稅稅率,為公司資產淨值或買賣公司的協議代價(以較高者為準)的0.2%。

以一個港幣五千萬元的物業交易為例,雙倍從價印花稅為8.5%,即稅金為425萬元;如以買賣公司形式進行,所需印花稅金額僅為10萬元,前後相差逾四十倍;加上買家印花稅,額外印花稅和從價印花稅在買賣公司交易過程中不適用,成本大大減低。話雖如此,有限公司日常營運及買賣所牽涉的專業服務費用較高,加上買賣有限公司始終存在一定風險,例如背後隱藏的債務等,投資者應先對採用有限公司持有及買賣物業作深入了解。

在新印花稅政策實施前,非住宅物業投資者在一般情況下,只需繳付樓價的10%至20%便可在物業指定成交日期前轉售(Confirmor Sale),即俗稱的「摸」售。一般短線投資者的目標「止賺價」為購入價加5至10%,如成功被「摸出」,利潤比率相當高。

摸售交稅無利可圖

但在新印花稅措施下,從價印花稅稅率倍增,最高為8.5%,把短線投資者心目中的目標利潤大部分或全部蠶食,眼見無利可圖自然不會入市,而剩下來的買家,也必然採取較為審慎及長線的態度。

不過,在簽訂臨時買賣合約時,繳納從價印花稅的制度在住宅市場已實施多年,以往遇上樓價短期飆升,舊稅率也未能有效壓止住宅短炒。如今非住宅物業的從價印花稅徵收時間及方式與住宅看齊,若新措施未能壓止樓價飆升及短炒,有理由相信,政府會為非住宅物業引入額外印花稅的新稅種。

蕭亮輝

高緯環球(Cushman & Wakefield)香港執行總監,擁有逾22年香港及中國商業房地產的租賃及買賣經驗,主要協助本地及跨國企業在本港及華南地區設立業務據點。蕭氏現時掌管高緯環球香港辦事處,管理的團隊共逾百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