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爾街日報》披露,截至去年六月的十五個月,加拿大最繁忙的多倫多和溫哥華機場,從入境的中國公民查獲約合1,300萬美元未申報現金,計及未查獲的,勢必遠高此數。
海關對查獲現金的處理,多數罰款(罰金約2,500美元)後放行了事,當中多數並非黑錢,顯見中國人習慣皮箱、手袋提着錢四圍走。
在內地,不時有拾金不昧的新聞,謂在巴士、火車上檢到遺下的手袋,裏面裝得滿是現金,顯見人們總是不避忌拎住一袋袋現金出外購物。更不乏例子,進行大額交易時,一百元大鈔懶得逐張數,而是輪疊數數。
與一些人為藏匿貪污、非法得來的金錢,壓在床墊下、甚至嵌入樓面地板底下,上述情形並不相同,正常合法交易何以張揚現金進行?以帶外匯現金過境買樓為例,萬一畀外國海關查獲,罰款也比通過正規渠道過境的成本為低。有關成本考量,也可援引到國人在內地的大額現金交易,乃為規避收費及一時方便。
中國如此「現金為旺」決非好事,對於減少此情形的存在,鍾經緯覺得有兩點引以為戒,一是匯錢渠道的銀行食水太深,扭曲了資金正途流動。
二是民眾個人只知方便及慳錢,對大額金錢遺失、遇劫的風險卻少加考慮,隨時可能因小失大。現時問題是,對拎大額現金四圍走的弊端,人們似乎熟視無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