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黃金集團入稟 告港企商標影射

中國黃金國際(02099)母公司,即北京國企中國黃金集團公司(前稱中國黃金總公司,下稱原訴人)昨入稟本港高院,控告本港公司「香港中國黃金有限公司」(HK China Gold Co., Ltd.,下稱答辯人),要求法院禁止答辯人影射業務、及禁止對方侵犯原訴的「中國黃金」商標;原訴人又要求答辯人更改公司名稱,新名中不可包括「CHINA GOLD」及「中國黃金」字眼。

原訴人除了是本港及多倫多上市公司中國黃金國際的母公司外,亦是上海上市公司中金黃金股份有限公司的母公司;至於答辯人則是在二○一○年三月在港成立公司,公司以葵涌葵昌路豪華工業大廈為地址,公司唯一股東兼董事為居於湖南人士彭國軍。

求禁侵犯「中國黃金」商標

原訴人指答辯人以「中國黃金」商標在網上推廣金飾珠寶店業務,答辯人並向第三者發出特許經營權,讓他人以「中國黃金」作招牌在內地經營金行。原訴人投訴答辯人侵犯商標及有影射業務之嫌,故要求禁止對方影射及侵犯其「中國黃金」商標。

原訴人:中國黃金集團公司(China National Gold Group Corporation)

答辯人:香港中國黃金有限公司(HK China Gold Co., Ltd.)

傳訊令編號:HCA88/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