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手樓實積踢走梯屋

一手住宅銷售條例最快四月生效。消息稱,政府多次向地產建設商會發出條例註釋等資料,一手實用面積定義列明,除近年被剔除的窗台外,梯屋面積日後亦不再「實用」。立法後不少貨尾勢出現同一種單位一、二手實用面積突變等混亂情況。有發展商擬本月與政府開會時,提出少於10%單位待售貨尾盤可獲豁免部分法例的建議。

消息稱,一手樓銷售條例生效迫在眉睫,但發展商對條例存很多不明白地方,政府繼去年十一月透過地產建設商會(下稱地建會)向發展商發出部分有關條例的註釋後,剛再向地建會發出一份有關條例的常見問題與解釋,釐清發展商對條例感不清晰的地方。

政府地建會本月再斟

政府本月將會再與地建會代表開會,「面對面」交流意見及共同尋求解決方案。

消息稱,立法後所有銷售住宅新盤均只可發布單位實用面積,價單上亦只可利用實用面積計算單位呎價,新盤建築面積將從此絕迹,相信市場需要一段時間適應,同時,市場上不少仍在銷售的較高樓齡舊樓,法例生效後亦需全面跟足要求發出價單及樓書等資料,以往可計入實用面積的窗台及梯屋(單位連接天台或平台的有蓋樓梯及相關面積)等面積,日後將剔除於實用面積內,銷售此類已落成數年以上的新盤貨尾時,勢造成同一種單位實用面積突變情況,擔心會對市場造成資訊混亂。

窗台08年被剔除實積

消息解釋,早於○八年政府統一實用面積計法後,窗台面積已被剔除實用面積內,但之後市場一直沿用建築面積報價,影響未見浮現,但立法後新盤單位只提供實用面積,加上特色戶及洋房普遍提供的梯屋不再計入實用面積,日後造成實用面積突變將明顯。

消息稱,不少貨尾單位均租出或裝修成示範戶,間隔及用料已作改變,但根據新例,貨尾盤須發出全新規格樓書,內容包括所有單位用料及圖則等資料,執行上勢出現困難,故有發展商計劃下月與政府開會時表達意見,並提出已售逾90%單位的貨尾樓盤可獲豁免部分新例要求的建議。

另昨元旦日新盤主要發售貨尾單位,恒地(00012)等元朗尚悅售至少13伙,旗下九龍城曉薈最快日內開價。

一買家斥共約3,138萬元購烏溪沙迎海3伙,包括3座D、E室各一伙及5座G室一伙,建築面積呎價約9,109元至9,64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