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上皇主席撤買舖 上訴遭駁回

○八年五月,飲食集團皇上皇主席謝炳順以3,100萬元作價,簽約購入觀塘開聯工業中心地下6C及6D單位,但謝其後指賣方透過地產代理誇大物業樓面面積,要求取消交易。不過,高院原訟庭裁定謝炳順敗訴,指涉案時賣方並無繼續授權有關地產代理推銷物業。謝不服判決,提出上訴,但上訴昨遭駁回,上訴庭並把謝炳順應該賠償給賣方的金額,由380萬元調高至600萬元。

賣方為Montrio Ltd.及Standard Jackson Development Ltd.,由Wong Hon Hing夫婦所控。○七年十月至○八年二月間,賣方委託中原獨家代理該兩單位,代理期過後,謝先後在○八年三月及五月收到地產代理Ada Lam(先任職中原,後轉任利嘉閣)發出的傳真銷售單張,上指兩舖的樓面面積約12,254平方呎。雖然法官接納專家意見指兩舖樓面面積僅9,968呎,但裁定Wong並無授權Lam或中原繼續推銷兩單位,及無證據支持Wong指示製備及分發單張,故判謝敗訴。

須賠賣方6百萬

謝一方上訴時指,賣方雖無明確授權,但Wong應預期Lam會繼續推銷,但Wong沒有阻止Lam,所以Wong其實是隱含地授權了Lam。但上訴庭不接納謝上述說法,法官指賣方無責任叫停地產代理。

今次除謝炳順上訴外,賣方亦不滿原審批出的賠償金額而上訴,上訴庭裁定賣方上訴得直,指賠償金額應以違約時的市價計算,而非參考重售價,故把賠償金額由380萬元調高至600萬元。

案件編號﹕CACV 291/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