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麗華酒店(00071)在○四年六月與跨境快線巴士管理(下稱答辯人)訂立合作協議,美麗華把所持的兩個跨境客運常規配額,與其他配額持有人集合,向運輸署申辦經落馬洲/皇崗的跨境巴士線。
美麗華指答辯人未有按照承諾,向美麗華配發約1%股權,又指答辯人○五年起再沒向美麗華發放按營業額計的款項。
美麗華○七年興訟向答辯人追討股份及索償,高院昨日裁定美麗華勝訴,答辯人須向美麗華配發相關股權及發放有關款項,賠額有待計算。
○四年美麗華跟答辯人訂立合作協議,集合其他營辦商的配額,聯合成功申辦「觀塘跨境快線」及「油尖跨境快線」,並成立公司合營路線,配額持有人會按比例獲股份,答辯人亦須向股東發放合營路線營業額3%款項。
案件編號︰HCA1693/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