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股東難受惠內地股息稅

國家財政部上周五宣布,明年起實施上市公司股息紅利稅差別化政策,據了解,港府會與內地有關當局聯絡,了解有關變動對本港個人居民的影響。不過,有熟悉監管運作人士認為,本港大部分股份以中央結算代理人名義持有,要確認當中個別投資者持股時間存在困難,因此有關政策難在港執行,換言之,H股股東未必受惠新政策。

實物股東較少

據了解,港府希望本港投資者能受惠新政策,將向內地有關當局了解。不過,有熟悉監管運作人士表示,執行政策上存在困難。他表示,本港與內地制度不同,內地規定每名股民必須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公司開戶口,股票按個人名義持有,故股民何時買股、何時沽股,可說一目了然。不過,本港除小部分實物股東以自己名義持有股票外,大部分透過中央結算參與者持有,在公司股東名冊上,只會有中央結算代理人名稱,因此根本不能識別個別投資者買股與沽貨時間。

有本港券商同意執行上有困難,除非經紀行願意為客戶證明持倉時間,但即使這樣做,內地稅局未必會相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