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大主席胞妹判囚一年

東大照明(08229)主席朱展東及任執董的胞弟朱植杞,因誇大營業額申請東大照明上市而去年被判入獄,二人的胞妹朱碧鶯承認一項處理犯罪得益罪(即洗黑錢),她的銀行戶口被兄長操控用作轉款,以扮海外買家付款來誇大東大照明營業額,涉款達6,845萬元。區院法官昨判朱碧鶯入獄一年。

官指須判阻嚇性刑罰

朱碧鶯在聽判時一直低頭垂淚。法官表示,雖然控方接納朱碧鶯並未參與其胞兄等人誇大營業額的訛騙計劃,涉案戶口亦是她應朱植杞要求而開立,但朱碧鶯是自願簽署提款單,使涉案款項得以轉戶。鑑於洗黑錢的罪行性質相當嚴重,法庭須判處阻嚇性的刑罰。

案情指,○二年八月至○四年三月期間,朱碧鶯銀行戶口的款項被當成海外買家支付東大照明的款項,先存入東大照明或附屬的戶口,再轉回給朱碧鶯,涉案時朱碧鶯銀行戶口合共有6,845萬元進出,而她亦簽署了相關提款單。

朱展東及朱植杞去年被裁定串謀詐騙等各十一項控罪罪名成立,在高院分別被判監十二年及十年半,但兩人早於聆訊期間已棄保潛逃。今年二月朱植杞從澳門回港自首,欲申請上訴減刑。

朱碧鶯同案的串謀發表虛假陳述罪罪名不成立,但她的洗黑錢罪,陪審團未能達成裁決,結果須在區院重審,重審時她承認控罪。

案件編號︰DCCC105/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