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合夥人盜款的高蓋茨律師事務所(K & L Gates),去年被其客戶Oriental Gem Groups Ltd.(下稱原訴)入稟高院追還託管款項約1億元。高蓋茨一方昨向高院聆案官申請要原訴先繳付訟費保證金,聆案官批准並把金額訂為36萬元。
高蓋茨一方表示,由Wong Woon Hing所持的原訴為BVI公司,加上原訴在香港並未持有資產或銀行戶口,高蓋茨故需要先索取訟費保證金。
案件編號︰HCA1897/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