粵首環保(01191,前稱中富控股)前副主席鄭潔賢連同女兒及另三名人士,被控騙取銀行信用狀一案,區域法院仍在聆訊被告方的終止聆訊申請,律政司高級檢控官陳鳳珊昨供稱,是案針對鄭氏等被告的檢控,是她根據警方商罪科提供的資料及她個人判斷,再向她上司邵家勳(高級助理刑事檢控專員)建議而決定,過程中並沒受中富前附屬永輝建築的清盤人所影響。
被告方指摘永輝的清盤人曾利用刑事檢控,來威脅要鄭就民事案交出欠款和解,而商討和解時,律政司代表亦在場,被告方質疑控方獨立調查受清盤人影響,故現申請終止聆訊。
上述商討和解會議在○八年十月,由清盤人在律政司刑事檢控科會議室召開,除鄭的代表律師外,邵家勳、陳鳳珊、及商罪科總督察何伯寧亦在場。陳昨亦認同會議屬不尋常。
控方前日傳召了邵家勳及商罪科總督察何伯寧出庭作供,辯方質問何以另兩名永輝前董事甘成及葉光未有被檢控,邵表示不明原因,指檢控細節均由下屬陳鳳珊負責。而何伯寧亦堅稱商罪科的調查是獨立,絕不受清盤人影響。
案中被告為鄭潔賢(57歲)、其女兒鄭惠明(37歲)、葉健敏(41歲)、崔敏端(38歲)及盧樺(47歲),五人共被控十一項串謀詐騙及兩項處理犯罪得益罪。案件編號:DCCC153/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