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VE學生判社服令

二十三歲香港專業教育學院(IVE)的三年級學生,透過其Facebook帳戶內的討論區,收取網友200元至300元的訂購月費,向訂戶推介股票及買入與沽出價建議等,七個月內便賺得約6萬元訂購費,結果遭證監起訴無牌提供證券意見罪。他上月認罪,昨在東區裁判法院判罰款2萬元及80小時社會服務令,他另須向證監會繳付約2.6萬元調查費。

罰款2萬加調查費

裁判官昨表示念在被告尚年輕、屬初犯、即時認罪及針對他的有關報告正面,故不考慮判他監禁,裁判官又指一般會要求犯事者交出所有涉案收益,但念在他還是一名全日制學生,故罰款現只2萬元,且把繳付罰款及調查費等的限期寬限至明年六月中。

被告盧錦聰(23歲),於IVE修讀建築學高級文憑課程,現為第三學年全日制學生。他昨由律師代表求情,盧來自單親綜援家庭,其母患病,他為家中長子,弟弟仍在求學,一家每月綜援金額6,000元,盧自己每學期的學生資助款額1.5萬元。

律師指盧肩負了支撐家庭和照顧家人的重任,加上他年紀尚輕及在事發後有盡力與證監會合作,律師認為判社會服務令過嚴重,希望裁判官只判罰款。

裁判官認為案件屬嚴重罪行,看在盧年紀尚輕、屬初犯、及即時認罪等,不考慮判監,但亦不只是罰款,須包括社會服務令。

案情指,盧錦聰在去年四月至十一月期間,在Facebook建立討論區,以「Peter Sun」名義,向已繳訂購費的訂戶網民發送其推介股份的股票代號,及建議買入或沽出所推介股份的價格等。他初時徵收200元的每月訂購費,後增至300元,當盧收到訂戶把每月訂購費存入銀行戶口的入數紙後,他便授予訂戶使用討論區的權限。

提供證券意見受規管

盧稱最初是在「香港討論區」交流,但卻遭到某些網友攻擊。他經朋友鼓勵,轉在Facebook建立討論區,並以收取訂購費來避免惡意攻擊。證監會指盧就提供證券意見,屬受規管活動,需領有牌照,但盧無牌從事這類活動,故提出檢控。案件編號:ESS40414/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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