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柏浩案證監被拒上訴終院

財務顧問陳柏浩去年八月在東區法院被裁定內幕交易寰宇國際(01046)股份罪成,陳柏浩被原審裁判官「加刑」至監禁4個月及罰款12萬元後,遭處理上訴的高院還原至本來的240小時社會服務令。證監會不服陳的上訴結果,早前向高院申請終審法院上訴許可,圖上訴至終審法院,但證監申請昨被高院駁回。

今年六月,陳柏浩就案件的定罪及判刑上訴至高院,判刑部分上訴得直,高院認為證監會要求原審裁判官覆核刑期之時,陳已提出推翻定罪上訴,所以按《裁判官條例》,裁判官當時無權「加刑」,故高院把陳的刑期還原至最初的240小時社會服務令。

證監會卻堅稱,原審裁判官只是覆核刑期,與陳提出的推翻定罪上訴是兩件事,後者無礙裁判官行使覆核判刑權力。

證監會強調,該問題對裁判官行使覆核權力有重大影響,具廣泛公眾重要性,要求獲准上訴至終院。

提新爭拗點難處理

不過,高院法官認為證監會提出的爭拗點,在之前上訴時並沒有觸及過,這會令終院審理案件時未能理解下級法院的想法,故高院現拒絕發出上訴至終院的許可。證監會的申請現雖被駁回,但仍可直接向終院提出相同申請,高院法官指那將視乎終院是否願意處理未在下級法院處理過的爭論點。

事緣寰宇國際○八年六月公布當時的大股東林小明及趙雪英洽商對外賣盤,代表二人磋商的陳柏浩偷步買入寰宇國際股份,並於消息公布後沽出,獲利12萬元。

案件編號:HCMA754/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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