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前副總理田紀雲之子田承剛任董事長的深圳市兆田投資(下簡稱兆田)興訟向恒基地產(00012)及旗下北京恒兆置業,追討4,300萬元解決○六年外匯調查的顧問費。兆田一方指,○六年十二月至○八年四月間五度發信向恒基及其高層追款,恒基均沒有書面回覆,直至透過律師發出追討信,恒基一方才回覆否認有付費承諾。
五封追款信分別於○六年十二月、○七年三月、○七年六月、○七年九月及○八年四月發出,當中第四封表明雙方有支付顧問費的協議,但恒基一方仍無覆信反駁。昨天繼續作供的歐肇基解釋,該信是發予李家傑,歐數月後才知悉該信。
發出五封追款信後,○八年四月兆田一方透過律師發出追討信,恒基一方才首次書面回覆,回覆中否認有任何支付顧問費的協議或承諾。兆田一方質疑,恒基為何不在覆信中表明,有份參與事件的海峽兩岸和平統一基金會會長林正茂曾兩度向歐肇基表明不用收費。歐肇基指,當時最重要的是指出無付款協議。
恒基會計部副會計經理陳蓮金昨亦出庭作供,她否認○六年十一月一日田與歐曾「咬耳仔」私下達成顧問費協議,她形容田的坐姿「好豪放」、「講嘢好大聲」。陳稱○七年初,應歐要求致電林會長相約田承剛商談顧問費,但林叫她「唔好再打嚟」,因「田總」不滿恒基無付顧問費。兆田一方昨追問,陳有否即時解釋會面便是要商討顧問費,陳指林說「唔使傾」,着恒基按信件付款便可。
案件編號:HCA825/2008、HCA899/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