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基案田承剛作供

國務院前副總理田紀雲之子田承剛,昨就其出任董事長的深圳市兆田投資向恒基地產(00012)及旗下北京恒兆置業追討協助解決○六年「逃匯」事件的4,300萬元顧問費的案件,出庭作證。田承剛堅持在國家外匯管理局調查一事上協助了恒基一方,恒基須付款。

田承剛昨被恒基一方的資深大律師盤問,恒基先向田承剛查問一些涉案文件的傳遞細節,期間田按捺不住「搶白」,指無論細節如何,也改變不了事實,就是恒基在北京多次及有意巨額「逃匯」,恒基當時面對的不僅是巨額罰款,還面臨刑事追究;而罰款問題最終解決了,罰款率由30%減至0.6%,足足有50倍。代表恒基的資深大律師即還擊﹕「呢度唔係大陸,唔係你可以呼風喚雨嘅地方。」

拗基金會「墊款」含意

田承剛又稱,「幫助別人解決重大問題,應該是有償的,可能香港是例外!」恒基一方指出,○六年九月廿五日,有份介入事件的海峽兩岸和平統一基金會(下稱基金會)向田承剛一方發信,指有關工作費用,基金會會「先行支付」予田承剛。恒基質疑如果由恒基付款,為何基金會需要「先行支付」?

田承剛稱,他與基金會的林正茂會長是莫逆之交,在金錢上,兩人根本毋須作書面承諾或「找家裏的人擔保」,所以「先行支付」的意思不涉及他與林會長的私人事,而是表明恒基一定要付款,如果田需要資金周轉,基金會可先行支付。

地產網大革新,即睇最新樓價走勢、最全面地產新聞及筍盤情報!

「Money18免費即秒股票報價網站」現推出8升級功能,財經資訊,實時實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