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河實業(00318)○七年五月公布荷蘭銀行以3.9億港元收購其約9.9%股權。黃河實業大股東兼行政總裁黃達揚,被控在上述交易的公司通告及新聞稿中刻意省略重要資料,令內容具誤導性,從而誘使投資者買入股份,令股價翌日上升31.25%。辯方昨在區域法院展開結案陳詞,案件今日續審。
上述有關被省略的資料包括黃當時與荷銀簽訂的另外兩份協議。協議內容包括,荷銀有權在3年內以相同價格將股份售回予Vongroup Holdings Ltd.(由黃達揚所控的黃河實業大股東),及該筆購股金會存放在託管帳戶內,直到荷銀向第三者出售股份或上述認沽權到期為止。
案件編號:DCCC764/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