銅鑼灣堅拿道東1-2號大廈發生一單位業主與該廈業主立案法團爭奪外牆使用權的糾紛,1號地下兼閣樓的業主Acewell Investments Ltd.興訟要求法院聲明它享有不受干擾的自由及權利,可在該廈面向堅拿道東及登龍街的外牆,懸掛與外牆垂直的廣告牌。高院昨裁定Acewell勝訴,取得上述聲明。
除此以外,由於大廈業主立案法團(下稱法團)○八年三月起委託廣告代理出租案中外牆廣告位,法官下令法團須交代相關收益,待Acewell決定如何進行申索。
Acewell○五年購入案中物業連有關權益。法團在案中質疑,大廈發展商當年根本沒有保留使用外牆權利,該廈2C單位的轉讓契亦無訂明該權利。但法官不同意,最終判法團敗訴。
案件編號:HCA1068/2009、HCA2256/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