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大照明(08229)主席朱展東與其胞弟朱植杞等被控在招股書上誇大○二年度營業額最少2,000萬元,令東大照明成功在創業板上市,之後再以同類手法申請轉往主板上市。朱氏兄弟在審訊中途突然棄保潛逃,在二人缺席下,陪審團退庭商議一日半後,最終一致裁定兄弟二人串謀詐騙等各十一項控罪,全部罪名成立;二人的胞妹朱碧鶯及東大照明前獨立非執董鄒秀芳則暫時無罪釋放,連同另一認罪的銷售經理,法官押後至今天判刑。
朱氏兄弟之前一直列席審訊,但上月控方完成舉證後,突然棄保潛逃,控方指有兩人上月二十日的落馬洲出境紀錄,但他們沒有回港,警方已發出拘捕令;兩人的律師團體事發後因客戶指示已終止,「拉隊」離庭。
報稱是銷售經理的同案被告莫林芳,其實是二人的私人秘書,她求情時指早有認罪意圖,但朱展東對她說會「OK」,她才不認罪,惟朱氏兄弟突然潛逃,莫感到被出賣,本周初改為認罪。
根據控方案情,朱氏兄弟等人於○一年十一月至○二年七月十九日,串謀訛稱東大照明於○一年四月至○二年三月,向一歐洲客戶Vezalux BV出售價值2,300萬港元的貨物,誇大業績,令公司成功在創業板上市,又一度以類似手法○四年申請轉往主板上市,但最終沒有成事。東大照明截至○二年三月尾的逾1.5億營業額中,有至少2,000萬是不存在的。
朱氏兄弟罪成,二人的胞妹朱碧鶯串謀發表虛假陳述罪,則被裁定罪名不成立,但因她面對的另一項洗黑錢控罪,陪審團未能達成裁決,控方表示須徵詢律政司意見,再行決定如何處理,另一被控的東大前獨立非執董鄒秀芳情況相似,延至十一月二日再訊。
案件編號:HCCC 320/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