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聲明洪良違法遭拒 證監申上訴許可

洪良國際(00946)遭證監會指控在招股書中披露虛假資料,而被凍資9.97億元。證監會上月欲速戰速決,引用之前在對沖基金Tiger Asia案中已受挫的《證券及期貨條例》第213條,要求高院聲明洪良曾作出違法行為,以令其退還上市集資款項給投資者,但高院拒絕作出上述聲明,又下令案件需以令狀形式處理,定於明年中聆訊。證監會昨宣布針對法官上述裁決向高院申請上訴許可。

高院早前已在Tiger Asia案中裁定,法院並沒有司法權按《證券及期貨條例》第213條聲明遭控者有違法行為。然而證監會上月在洪良案中,仍堅持引用第213條,指並非一定要法院聲明洪良違法,而是要法院對事件作出「事實裁斷」。

被指應先提刑事檢控

法官當時多次重申,最快捷及有效率的方法,是證監會先自行在裁判法院對洪良提出刑事檢控,但證監會認為這會拖慢民事申索。

證監會當時尋求法院考慮Tiger Asia案中涉及司法權的裁決,會否影響證監會同樣根據第213條就洪良提出的訴訟。證監會指法官當時決定不會就這問題作出裁定,故司法權問題尚未解決,證監會為確定洪良案的未來進展,現故就此申請上訴許可。

地產網大革新,即睇最新樓價走勢、最全面地產新聞及筍盤情報!

Money18免費即秒股票報價網站現推出8升級功能,財經資訊,實時實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