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河實業通告案PR作供

黃河實業(00318)○七年五月公布荷蘭銀行收購其約9.9%股權。黃河實業大股東兼行政總裁黃達揚,被控在上述交易的公司通告及新聞稿中刻意省略重要資料,誤導投資者一案,發放新聞稿的公關公司(PR)負責人Fung Wai Kwong,昨以控方證人身份接受盤問。他同意辯方律師指在草擬新聞稿的過程中,荷銀擔當着領導角色。

指荷銀「主導」新聞稿

Fung同意辯方所指,即使荷銀要修改新聞稿內容,他也不敢質疑或挑戰其準確性,因荷銀是交易其中一方。當辯方律師問到,荷銀是否對該新聞稿有最終決定權,Fung同意,指這因荷銀比黃河實業更有名氣。

控方案情指,黃河實業在涉案通告及新聞稿中,指荷銀以3.9億元向控股股東Vongroup Holdings Ltd.(黃的公司),購入約9.9%黃河實業的股權,但省略了與荷銀訂立的另外兩份協議。

案情又指,被省略的協議其實是指荷銀有權在3年內,以同等價錢將股份售回黃的公司Vongroup,及全數股金將存於託管帳戶,直至荷銀將股份售予第三者或上述認沽權到期為止。

換言之,荷銀在交易中全沒有風險,但不知就裏的其他投資者,卻會以為荷銀看好黃河實業,股價當時亦因消息刺激躍升30%。

被告:黃達揚

案件編號:DCCC764/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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