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房產稅目標模糊功效存疑

內地房地產進入愈調控愈升的怪圈,不但很讓當局無臉面,也很傷民間對樓市的情緒,在這種情況下,房產稅被推上調控舞台,如同視之為調控「終極核武」。擾攘爭議多時,房產稅終於粉墨登場,進入試點階段,重慶率先出籠後,上海接力推出,當市場目光轉向北京時,北京表明,暫不參與試點。凸顯房產稅試點態度守慎,不能急於求功。

房產稅躊躇難前,與對其功力不知深淺有關,有人視為打壓房價的「終極核武」,顯然涉嫌誇張,是寄望過度。從已推的方案看,房產稅似豪宅購置稅居多,而且尺度寬、徵收輕,對於有財力購置豪宅的人,承受這「溫柔一刀」,可謂不留甚麼血痕。既然如此,照估其功力有限,不過是富戶購置豪宅,捎帶向庫房捐輸九牛一毛而已。

房產稅若然狠砍一刀又如何?恐怕決策者下不了手,一是怕砍得太狠,傷了樓市元氣反而得不償失;二是砍得太狠自己就先過不了自己,擁有決策影響力的既得利益者,由政府、國企到官員不在少數,難免下不了重手。房產稅聊勝於無,像是調控的應景之策,又怎能寄以厚望?何況,房產稅根本就性質未明、目的模糊。

房產稅在社會爭議上,被賦予打壓樓價的功能,市場視為樓價調控利器;在政府角度,房產稅不過是財政措施、稅收工具。因為房產稅循根本改動,需要從立法上明確,而這需要繁複的程序、較長的時間,難以近水解近渴。如果僅視房產稅為樓價調控的工具、單純財稅措施,又何妨加快推行,以彰其效?畢竟管理樓市風險,乃當局有不容推卸責任。

如果房產稅作為內地長遠稅制改革一環,難求一蹴而就,則需要消除社會寄以調降樓價的功能。從稅制改革來看,目的是透過房產稅取代地方政府土地財政的意向,即使對房地產發展有積極意義,也只會從長遠角度,對穩定樓價發揮作用。可以相信,就中央的用意是以此為目標,但當局任由社會期望過度,並混淆長遠目標與短期功能的分別,對社會正確理解房產稅並無益處。

鑑於以往土地財政暴露財政收入透明度低,賣地所得龐大收入不知所用,地方政府卻未運用其財力,投入廉租房、經濟適用房的建設,是政府自殘調控手段的缺失。要樓價調降有效,不把財力用在刀刃上,成為社會牴觸房產稅的主要源頭。今後房產稅改革,要體現取於斯、用於斯的原則,有關收入撥作用以維護房地產健康發展,否則將重演土地財政的惡果,也得不到社會支持。

內地房產稅試點,雖然在討論爭議既久後出籠,但像急就章的政策措施,目標模糊、功效存疑,對維護房地產市場的作用很有保留。以此估計,就算日後試點完結,所得「經驗」對日後房產稅進行稅制改革,指導意義也不大。反而當局低估樓價形勢的複雜性,輕率就當前不倫不類的房產稅,押下其政策信用,將來所收穫的只能是民意流失,房產稅改革難以立威及得到社會廣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