額外印花稅促設條款

立法會就政府計劃徵收物業額外印花稅昨諮詢業界,地產建設商會認為,新措施或會令發展商延遲推盤,拖延新單位供應及市區重建,故建議為措施加入「日落條款」,包括訂立12個月的取消期限,或由立法會每九個月作一次檢討。惟運輸及房屋局副秘書長(房屋)李麗儀已明言,無法預期外圍境環變化,訂立取消期限是不切實際。

代理界籲設上訴機制

地產建設商會秘書長龍漢標表示,在購入地盤後24個月內賣樓花亦受額外印花稅影響,發展商將因而延遲推出項目,最終令供求失衡。而對於此項非常措施,能否達政府預期效果,商會有保留,故會於稍後向政府提交書面意見。

另十多個地產業界及相關團體等亦有參與諮詢,普遍支持打擊投機活動,惟同時憂慮措施會影響用家,其中獨立股評人David Webb認為,新措施是違反基本法,會影響真正有需要的買家,構成不公平及雙重徵稅,建議擴大豁免範圍。另代表地產代理業界的地產代理聯會及香港專業地產顧問商會等亦認為新措施會殃及池魚,建議引入上訴機制等。

不過,李麗儀強調,額外印花稅是符合基本法,另若不再需要該措施,會按正常立法程序修改法例,同時措施亦不應設立過多豁免,以免減低阻嚇性。另外,亦會按市場一貫做法,由買賣雙方自行協商由哪一方繳付額外印花稅。

跨媒體地產網新居入伙 幾萬個精選樓盤 歡迎睇樓!

Money18新功能「18好路數」為你預測心水股票升跌機會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