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局早前公布了一系列預防性措施,藉以保障銀行體系的健全。金管局在控制系統性風險向來表現突出,是次行動亦一再彰顯它對系統性風險的敏感度。
該等措施之中,金管局要求銀行不要批出超逾六成的貸款給估值1,200萬元以上的樓宇。根據以往的指引,價值2,000萬元以上的樓宇才受六成按揭成數的限制。這個改變的目的就是減低貸款人的槓桿比率,真正實力雄厚、能繳付四成或以上首期的人士不會受影響。一般市民購買1,200萬元以下的住宅也不受影響。另一措施是買樓花者若未能完成交易要遭10%殺訂而不只是5%。這措施同樣不會對一般置業人士造成不利影響。
然而金管局又要求供款佔家庭收入一律不得超過50%,並要求加息兩厘的壓力測試。這些規定相信會對不少人士帶來問題。有業內人士就提出攤長還款期應對。但這就正正顯出金管局該等要求的不足。按常理,金管局的是項指引應針對「標準化」的按揭,如30年還款期的按揭。如果供樓人士選擇更短的還款期,因而提高了還款金對收入的比率,金管局沒有反對的理由,因為要是息率真的調高,到時才把還款期攤長也不遲。金管局斷無理由間接鼓勵長還款期的按揭。
其實,金管局也意識到目前本港超低的按揭息率並不正常,亦肯定在中期會被調高。在息率短期超低的情況下,有能力的宜盡力縮短還款期。這段時間盡快減低總結欠,屆真正加息之時,由於餘額已下降,加息的影響可不致太大。
雖然有論者認為低息時盡量多貸款十分聰明,但是除非你有把握把借來的錢投資換取高回報,否則在低息期盡快還清結欠應是較為可取的辦法。
此外,筆者曾提出銀行應創新,容許貸款人隨時調整還款期,而毋須經過煩瑣和高費用的申請程序。如果貸款人知道自己的收入會上升,可取還款期先長後短的模式。反過來如果貸款人接近退休年齡,收入會在幾年後下降,則可採先短後長的還款模式。
香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應致力發展真正能惠及市民的金融創新,而避免徒增博彩方法,根本對風險管理或集資沒有貢獻的所謂金融創新。
嶺南大學公共政策 研究中心主任 何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