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查閱公司文件
王昨入稟高院向實力建業及洪氏興訟,要求索取集團及一系列附屬公司的帳目、銀行結單、出糧記錄、會議記錄、集團與律師行及港交所間的往來書信等文件及資料。
王又要求讓她或其代表可進入集團總辦事處查閱及複印上述資料。王又要求由洪本人承擔此訴訟的訟費。
王原任集團主席,本年三月集團公告上她的稱謂由以往的「洪王家琪」轉為「王家琪」,六月她改任非執董,由她與洪建生的兒子洪繼懋接任主席。洪建生本年四月向王追還一批名畫古董不果,至本月初以集團名義向王興訟追討。王、洪二人各有不同住址。
傳訊令編號:HCMP1602/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