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薦專業錯失 凸顯發牌未除弊

證監會發炮,狂轟保薦人及上市申請人,有板有眼地力數「五宗罪」。證監高調做這樁事,本就是職責所在,何況近期高調的動作不少見,市場已有領教:涉嫌財務文件失實,勒令上市不足三個月的洪良停牌至今,就是一例。然而,今輪是對去冬今春歷時半年的事件,似是來一個「總清算」,揭示問題決不是個別的事件,凸顯事態的嚴重。

據證監披露,去冬今春這半年,港交所接下六十八宗上市申請,證監須就其中六十宗申請提出意見,另外兩宗因文件嚴重遺漏,需作重大修改再呈審批。「問題申請」的比率,竟然近九成之多。應當指出的是,自○七年實施上市保薦人發牌監管機制,並制訂一套對上市申請進行盡職審查的準則後,在新一輪新股熱潮中的現象,亦即顯示普遍是持牌保薦人存在專業過失。

依證監的評語,上市申請文件水平下降,有關盡職審查未達標準,其中有個案相關文件嚴重失實,也有保薦人根本沒有足夠專業知識評估上市申請人有否遵從個別規則。外界直接的疑問是,如此嚴重的專業不對稱,是改制後發牌監管標準偏低的失敗,還是持牌保薦人的專業失德?無論是前者或後者,有個結論是必然的,改制後的情況有必要作一番檢討。

三年前的改制,相信對合資格保薦人已有一輪淘汰的「篩選」,無疑令市場對保薦人賦予專業的信任,普通投資者對新股上市披露的訊息,可能賦予高度的採信,現時看來頗有「盲目誤信」之虞,揭示保薦信用最大限度還靠監管者慧眼識奸,如果監管者一味強調,盡職審查是保薦人及相關專業人士的責任,就可能依賴保薦文件的披露,難免變成縱容錯失。

一直以來,監管者與被監管者之間,被喻為貓捉老鼠的關連。申請上市個案大量的未達標,無疑有老鼠作祟考驗貓有否「打瞌睡」,現時大量未達標的情況,尚有幸在初期發現,但亦有像某些上市公司的情況,在貓瞌眼時蒙混過關,上市後才發現,造成投資者的損失。事情緣起於保薦人未盡職審查,但事件中上市申請人受到追究,投資者蒙受損失,難道保薦人挨頓罵就可以了事嗎?何況今次證監一輪炮轟,就能使保薦人循規蹈矩嗎?

港交所上月初向保薦人發出,首次公開招股程序的修訂指引,希望簡化和加快審批,更強調依賴保薦人把關。證監對保薦人的質疑也不過是,「如果要待監管機構通過審閱文件提質詢,有關方面才作出披露,只會使上市過程缺乏效率及受到不必要的延誤。」可見監管機構一門心思,只側重強調審批效率,並未將保障投資者擺在首重地位。

正因為有這種對保薦人「呵護」的潛在意識,不僅上市申請嚴重偏離專業水準,對上市企業所作盈利預測,也使大戶處於優越地位,散戶投資者不聞或遲知。像這樣的不對稱披露,早已是積弊難改,監管機構是否亦已見怪不怪?連投行人士都去信作出投訴,要求限制新股保薦人,在銷售文件使用之盈測須與招股書一致。可見發牌改制後,規例還須執正做,厲行咎責才起作用;同時發牌改制亦非一勞永逸,發現問題、提升監管,永不可鬆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