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破天荒求介入索償

證監會興訟高院,要求撤銷朗迪國際(01142,現稱西伯利亞礦業)前主席張鏡清及兩名前執行董事周梅及劉嘉文出任公司董事的資格;與此同時,證監會又破天荒要求介入朗迪,要求在證監會操控下,由朗迪向上述三人展開民事索償,張鏡清、周梅及朗迪強烈反對後者,指證監會超越《證券及期貨條例》賦予的權力。

證監會在早前的入稟文件指,該三名董事涉嫌在朗迪的四項投資上行為失當,引致朗迪損失約1,900萬元。證監會批評,朗迪對事件的反應出奇地怠慢,它曾在通告中聲稱成立了特別檢討委員會,審閱案中提及的交易,但最終沒有兌現承諾,進行有關工作,認為朗迪未有盡力保護本身權益。

證監被指越權

張鏡清及周梅則堅持,證監會史無前例地要求介入事件的做法,是超出其權力範圍,因事情只屬公司內部管理問題。朗迪一方亦反對證監會的要求,指若證監會干預申索事宜,而導致朗迪作出錯誤決定或在訴訟中落敗,訟費便須由朗迪一方承擔。

主審法官又提問,若證監會把申索事宜放手交由朗迪處理,事件最後可能會不了了之。答辯人一方回應,證監會屆時可重新對朗迪現任董事會的成員提出訴訟,法庭不宜在現階段批准證監會的要求。至於撤銷董事資格問題,三人雖不反對被取消資格,但認為年期應訂於二至五年,證監會則要求六年。

呈請人:證監會

答辯人:張鏡清、周梅、劉嘉文、朗迪國際控股

案件編號:HCMP1869/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