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重點
里昂前交易員吳鎮濤等在○五年至○八年期間,涉嫌賄賂本港四家窩輪發行商相關公司的內部人員,以開出有利價格及協助「搓」輪,營造窩輪交投活躍假象,吳妻則涉嫌處理犯罪得益。吳鎮濤及案中第三被告孫楚芬昨在區域法院申請永久終止審訊,吳妻同時申請把其處理犯罪得益一案分案審理,法官將在本月十日作出決定。
吳氏指控方處理案件的方式對他造成不公,遂申永久終止審訊。自控方放棄傳召第一污點證人張青浩後,控方所依賴的證據亦轉移,吳氏表示無所適從。吳曾要求控方重寫開案陳詞,但遭拒。孫楚芬隨後指因其唯一控罪內容與吳的四項控罪無異,吳氏的申請結果對孫有直接的影響,遂提出同樣的申請。
主控官反對吳的申請,並重申控方立場沒有改變,永久終止審訊的申請應是在雙方盡一切努力但仍未能得到解決的情況下,法庭才考慮批准申請。
首被告妻求分案審
吳妻鄭婉儀冀親自出庭作供,及傳召丈夫為證人,但因夫妻二人是同案的被告,遂未能傳召其丈夫,令她失去了基本的權利,她亦指二人的控罪性質完全不同,故申請分開審理其案件。
被告:吳鎮濤、孫楚芬、鄭婉儀(吳妻)
案件編號:DCCC405、895/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