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01/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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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小平公司判還債3億

中國3C集團(08153)執行董事封小平有關的公司,去年遭中銀(香港)入稟高院追收按揭貸款及收回相關物業。高院聆案官昨裁定中銀(香港)勝訴,可追收接近三億元欠款,及收回山頂加列山道陽光園E屋及F屋,及皇后大道西雅蘭閣三個舖位。

被沒收多個貴重物業

中銀(香港)去年向七間公司:連益有限公司、華康發展、眾盈發展、維豐地產、兆運投資、財際發展及維豐投資(下合稱答辯方)提出訴訟。資料顯示,財際發展是加列山道陽光花園的發展商,封小平是該公司創辦人之一。

案中原本還涉及灣仔會展廣場辦公大樓一四○八及一四○九室,中銀昨日指出,此兩單位已經出售,連益的債務因此解除。

答辯方在案中辯稱,另與中銀就北京項目有爭議,辯方出售項目權益後沒有收到款項;又指中銀(香港)多年來均沒有就上述按揭採取行動,甚至在○七年再批出二按,辯方堅持事件涉及事實爭議。不過,聆案官認為在北京的糾紛與中銀(香港)無關,中銀(香港)絕對有權追收欠款,因此判銀行可追回接近三億元欠款及收回物業。

案件編號:HCMP874/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