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小菲是來自北京的富二代,母親張蘭是俏江南餐飲集團創辦人,為內地三大餐飲巨頭之一,有指身家逾17億港元。汪小菲與大S的共同資產同樣億億聲,單是共同擁有的2個台灣豪宅,市值已逾1.5億港元,雖然全由汪小菲出錢,但一律登記在大S名下。如今2人驚爆離婚,一對子女的撫養權及財產分配頓成焦點!
在北京領證結婚的他們,如果雙方共同協議離婚,最快的方法是在台灣戶政事務所登記後,以最新的身份證及戶籍謄本找公證人辦公證手續,再透過海基會轉交海協會,令離婚也在內地生效。若有一方不同意離婚,他們則可能要花上好幾年時間打官司,尤其大S如果沒有男方家暴或外遇等有力證據,不論在內地或台灣,判決離婚的機會都不高。
至於財產分配,台灣實行「剩餘財產差額分配」,即財產較多的一方扣除債務後,要給另一方差額的一半;內地做法則是物業權、股權等財產,雙方各佔一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