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人Angelababy(楊穎)近年不時被網友追擊,近日有網友突然發文「求救」,表示「我被Angelababy告了,怎麼辦?」該網民表示:「真的,要賠23萬(人民幣,約26萬港元)!」從他上載數張的判決書截圖顯示,他被Baby以侵犯名譽權控告並索償,指他曾在論壇發文誹謗Baby及劉亦菲,內容針對Baby的外貌及經歷進行抹黑、誹謗及侮辱,判決書最後寫道:「原告因本次事件已蒙受了來自各方面的誤解與質疑,其正常的工作和生活受到嚴重干擾,被告的行為是對原告名譽的嚴重侵犯。」
該網友在網上求助兼寫道歉信求Baby原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