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香凝索賠2.3億

李小龍女兒李香凝向內地某快餐店集團索償,由於該快餐店使用酷似李小龍的圖象長達15年,被李小龍有限責任公司訴至上海二中院。

據知,李小龍公司法人代表為李小龍女兒(Shannon Lee,李香凝),公司要求該快餐店集團立即停止使用李小龍形象,並在媒體版面上連續90日澄清與李小龍無關,及請求法院判該快餐店集團賠償其經濟損失2.1億元人民幣(約2.3億港元),以及維權合理開支88,000元人民幣(約98,000港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