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辯求情認錯 龐景峰無牌駕駛判社服60小時

藝人錢小豪與郭秀雲的兒子龐景峰(Andrew)昨日就無牌駕駛案件上庭應訊,結果被判60小時社會服務令及停牌12個月,他直言做錯應受罰,亦希望以服務令回饋社會。

龐景峰今年4月5日凌晨時分,在灣仔遇上警方路障檢查,雖通過俗稱「吹波仔」的酒精呼氣測試,卻被揭發無牌駕駛。Andrew於本月5日在東區法院承認無牌駕駛及沒有第三者保險而使用車輛兩罪,案件昨晨繼續審理。

Andrew以廣東話自辯求情,表示自小生活在公眾眼中,做任何事情都要企得正,盡量不犯錯,承認今次使用美國護照及駕駛執照在港駕駛應該受罰,希望能以社會服務令,為社會作榜樣。最終兩罪判60小時社會服務令同期執行,第二項控罪被罰強制停牌12個月,期間不得申請執照,並需交出所有駕駛執照,若希望在外地駕駛,需向法庭申請。

媽咪郭秀雲贊成服務社會

Andrew在庭外受訪,表示已有心理準備知道大約判罰:「我都認同應該係做社會服務令,唔係罰款了事,作為公眾人物,應該幫番社會,今次犯錯係一次疏忽,但唔可以有藉口,其實當時都有考香港車牌。(但依家要停牌。)冇所謂,好少揸車,都係拍戲嗰陣揸。」問到父親錢小豪有否向他訓話?他直言兩人很少傾偈,至於母親郭秀雲?他說:「佢都贊成唔應該用錢解決,應該服務社會。(今次係咪深刻教訓?)過程深刻,其實一直知道做任何錯事都要受罰。」

案件編號:ESCC1421/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