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年27歲的無綫藝人郭子豪早前涉酒駕被捕,昨日到九龍城裁判法院聽取判決,法官判罰社會服務令90小時及停牌12個月,他受訪時指會乖乖做人。
早前被踢爆背着正印女友暗交港姐亞軍鄧卓殷的郭子豪,今年3月27日在尖沙咀麼地道近梳士巴利道交界,被警方截查時未能通過酒精呼氣測試,涉嫌酒後駕駛被捕,被控於血液中酒精濃度超過訂明限度的情況下駕駛汽車(第二級)。案件昨日在九龍城法院宣判,他於下午近二時由經理人陪同下應訊,停低拍照後便匆匆進入法院。
庭上,法官指郭子豪感化報告正面,認為他有悔意,加上屋企人十分支持,事件對他的工作亦有所影響,應上了一課,又指他已明白不會再犯,最後他被判社會服務令90小時、停牌12個月,並需自費上駕駛改進課程才可取回車牌,他回答:「清楚,明白。」
郭子豪離開法院時接受訪問,問到現時心情如何?他說:「終於告一段落,錯就要認,打就要企定,都會遵守判決,乖乖做人、做藝人、做唔同角色,用正面勤力形象,做番啲成績畀大家睇,努力工作。(判決咁輕,覺得執身彩?)我唔識法律,會尊重裁決,感恩司法機構畀我改過機會,我會乖乖遵守社會服務令。(鬆一口氣?)都未,因為對司法機構有承諾。(以後唔飲酒?)唔會飲酒同揸車兩樣嘢一齊進行,呢行飲酒應酬好難避免。」
案件編號:KCCC1430/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