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子豪認酒駕候判

無綫藝人郭子豪昨日就涉嫌酒駕一案出庭受審,他辯稱當日因情急返家照顧不適的母親,才做出飲酒照揸車的愚蠢行為,其代表律師呈上四封求情信,他亦承諾不會再犯。

現年27歲的郭子豪昨晨在律師陪同下現身九龍城裁判法院應訊,就今年3月27日在尖沙咀麼地道近梳士巴利道交界,被警方截查時未能通過酒精呼氣測試,涉嫌酒後駕駛被捕。他在庭上承認控罪,由代表的大律師求情,法官等候其社會服務令報告,將案件押後至6月11日宣判,並要他即時交出車牌。

身穿西裝的郭子豪現身法院時見傳媒即雙手合十,神色凝重企定定拍照後,即步入法院。認罪後他由代表的大律師陳述其背景資料,指身為藝人的他兼職健身教練,月薪大約35,000元,與父母同住,曾奪健美比賽冠軍的他除了宣揚健身運動,也不時參與探訪老人院、到沙灘執垃圾等公益活動。事發當晚他收工後食飯,期間飲了白酒,在凌晨時分接到身在外地的父親來電,指母親身體不適,遂立即返家,在情急及愚蠢情況下飲了酒照揸車,律師說:「佢明白呢個唔係求情理由,但希望法官考慮到事件中冇傷亡同任何損毀,佢知道自己犯錯,承諾以後唔會飲酒揸車。」

父求情信:佢畀5千家用

同時呈上十六頁紙及四封求情信,其中一封由其父手寫,透露兒子每月給5,000元家用,指兒子有悔意,事發後亦有跟家人講對不起。另一封是公司高層,指他知事態嚴重有向公司匯報。第三封是一位資深藝人,讚賞他善良有愛心,第四封則是其中學母校師兄,指他有回饋母校。

當郭子豪獲准保釋離開法院時,先向傳媒鞠躬,對保釋條件、哪位公司高層及藝人幫他寫求情信等問題,他表示因已進入司法程序,不便透露。問可擔心判決?他說:「會以後悔、正面態度去面對,錯就要認、打就要企定,判決係點都會去面對,係自己做錯。」目前如常工作的他說:「會跟之前一樣以謙卑、正面嘅心態努力做嘢,之前私生活唔檢點,依家希望透過工作上嘅努力,畀大家見到一個改進咗嘅郭子豪。」其後他在社交網的限時動態寫上「Sorry」以表悔意。

案件編號:KCCC 1430/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