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梅媽斥反口拒出租 謝偉俊:單位不可作非住宅用途

已故天后梅艷芳的母親覃美金(梅媽)有意租銅鑼灣區一單位作梅艷芳國際紀念館之用,日前梅媽聲稱該單位的業主謝偉俊及白韻琹反口拒租,更拒付違約金。昨日梅媽接受電話訪問時表示:「透過地產經紀,佢(白韻琹)第一次簽咗份臨時租約,仲收支票,之後佢話唔見咗租約再簽第二份,點知之後話唔租畀我,退番張支票塞喺我郵箱就算。(會考慮告對方違約?)我要同啲歌迷傾吓先。」言談間又指有人「欺負」老人家。其後再致電追問跟歌迷商議後的結果?梅媽說:「唔租,我咪租過第二度。」

白韻琹則多番強調:「根本冇諗過將單位租出去。(簽咗臨時租約?)嗰兩份係睇樓書嚟o架,嗰間地產公司喺我隔籬,唔想得失人哋。(梅媽話你收咗支票?)嗰日我食咗藥好攰,我唔係記得好清楚,但同梅媽冇任何租樓口頭協議。」

至於謝偉俊稱白韻琹所簽的確是臨時租約,但當日白韻琹精神狀態差,最重要是合約內的條文,即其單位不可作非住宅用途,加上他(業主)未簽字作最後落實,故法律上可不出租。對於梅媽自言被人蝦,他說:「我只係話梅媽唔接納我意見,佢可以告我,大家都知梅媽啲語氣,依家係邊個蝦邊個?(可跟梅媽道歉?)我只可以講,老人家平和啲,身體先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