麥明詩舊愛林作早前向大律師公會要求除去執業名銜,並向法庭申請於大律師名冊中除名,昨日法庭頒令,按照他要求允許在大律師名冊中除名。昨日忙於錄影電視台節目的林作說:「除咗呢個名銜一啲都冇唔捨得,反而一身輕,唔想再受大律師守則監管嘅掣肘,呢個決定係表達出我想發展律師以外工作嘅決心。嚟緊我會擔任電影男主角,仲會專登去學戲增值自己。」
林作稱如想再做執業律師,只需向法庭申請,再通知大律師公會便可。問到母親對他除名銜可有意見?他稱:「媽咪話只想我盡快搵到老婆本,但依然未儲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