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欺詐訊息屬訛騙罪

據梁永鏗律師表示,如有人被他人以自己名字開設戶口發訊息,未必構成罪行,「因為好多人同名同姓,唔可以話個戶口同自己同名同姓就可以入罪,但係開設戶口者用他人名字之餘,仲用埋他人圖片開設,以及發放訛騙欺詐嘅訊息,就會構成訛騙罪。」至於有人聲稱持有聲帶而威脅當事人,梁永鏗表示當事人可聯絡網絡負責人刪除有關言論,因為發放以上訊息者,已經可構成誹謗、名譽受損及恐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