餘二千多元:電費都冇得交

一直居於東頭邨的黃父,但生活不算富裕,自2007年跟第二任妻子劉煥珍結婚後,便以其20多萬積蓄生活至今。劉煥珍向記者展示「紅簿仔」,戶口只餘下約2,300元,需申請政府綜援過活。劉煥珍續透露,在結婚當日至今,黃日華雖然口頭上同意兩人婚事,但只曾分別給她兩次錢共4,500元,而黃日華家姐則給過3次100元利是共300元,故醫藥費和生活費一直成問題,由於經濟拮据,她更呻連今個月的電費也未有錢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