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碩之哭訴「被續約」 5年

早前曾暗示無意續約大名娛樂的趙碩之,日前愁爆現身中環一座律師行林立的商廈,事後她接受本報專訪直認是就與大名的合約問題徵詢律師意見,她除哭訴指遭公司單方面延長合約五年猶如加監,更表示公司指如要解約,要賠償在她身上投資而損失的40多萬,她說︰「點解要我賠!」大名娛樂發言人則指早年與碩之簽訂的合約中列明公司有優先權決定是否與藝人續約,又表示碩之在續約通知書上簽名代表新約自動生效,雙方各有各說法。

o靚模始祖趙碩之早前出席活動時表示與所屬公司大名娛樂的經理人合約已完結,並暗示續約機會不大。日前下午,碩之現身中環一座律師行林立的商廈,着便裝的她邊行邊講電話,似心事重重。碩之走到電梯大堂的「水牌」前左望右望,未幾便乘電梯往其中一層。約個半小時後,碩之返回地下大堂時神色凝重,還於大堂轉角位猛講電話,期間表情多多,約10分鐘後,她便截的士離開。

與公司關係僵

事後本報聯絡碩之做專訪,她承認當日上律師樓是就合約事宜徵詢律師意見,直言與大名娛樂關係非常僵,之前拉鋸時更零工作要自己接job。她說︰「其實上一個工作已經係上年9月舞台劇,我諗最大因素係同公司未傾好合約問題。」其後她稱大名娛樂是未經其同意自動續約︰「之前嘅合約無自動續約條款,只係話完約後,如果有幾間公司想簽我,佢哋有優先權傾續約。我之後只係收到張公司嘅通知書話會同我續約,仲會傾新合約,我喺上面簽名只係代表我知道佢哋想同我傾,但之後就冇再簽其他文件或合約,但公司就單方面話我仲係佢哋藝人。」

碩之續哽咽謂︰「我覺得被人欺騙好難受,如果真係要續約,起碼大家要傾好條件,但依家冇呢個動作,公司就無故加監五年。我當林生(老闆林建名)係爸爸,但點解要咁對我!」其後她指公司表示若解約要賠40多萬︰「佢哋唔放人,仲話如果走要賠40幾萬,話呢啲係過往喺我身上投資失利嘅錢,蝕錢點解要我賠?我諗法律途徑係唯一方法。」

大名娛樂發言人強調當初與碩之簽的經理人約,當中列明五年死約完結後,公司有優先權決定是否與藝人續約,若公司有意繼續合作,新約便將生效,年期為五年。該發言人指:「我哋之前已經發咗信通知碩之有興趣同佢合作落去,碩之亦喺通知書上簽名。根據碩之第一份同公司簽嘅經理人約,佢喺份續約通知書度一簽名,新約就自動生效,所以即使佢仲未正式喺份新約度簽名,佢都已經係大名旗下藝人。」發言人續指她未簽新約的原因是尚有細節未傾妥:「佢仲有啲細節想同老闆林生親自傾。」

爆粗指被欺騙

昨日記者就大名回應聯絡碩之,她表現嬲爆,更在短訊中爆粗回應謂︰「佢哋欺騙我,呢張通知書係冇任何權力。我將來唔會再係佢哋藝人,我感到非常失望。」

文︰專案組

攝︰追蹤組、攝影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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