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亞姐馬麗茲入稟索償

08年亞姐兼最佳才藝冠軍得主馬麗茲意外在網上發現自己的相片出現在河南某間整形美容院的廣告中,導致她正代言的成都某公司之合約出現違約現象,成都方面要求馬麗茲賠償30萬人民幣及登報道歉。馬麗茲有感形象負面及蒙受巨款損失,遂向法院起訴該醫院要求賠償共51萬人民幣,當中包括她違約要賠償的30萬,以及精神損害及肖像使用費等,鄭州巿管城區人民法院正式受理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