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在實施城市更新行動中防止大拆大建問題的通知(徵求意見稿)》指出,部分地區近年出現隨意拆除老建築、徵遷居民、變相抬高樓價等情況。新措施擬嚴格控制大規模拆除或增建行動,包括原則上規定除危房外,老城區域拆除建築面積不應大於全區的20%;強制搬遷前應尊重居民安置意願,鼓勵以就地安置為主。
此外,草案要求各地在更新規劃上,不得隨意拆除、遷移歷史建築和具有保護價值的老建築。未進行調查評估、未完成歷史文化街區劃定和歷史建築確定專項工作的區域不應翻新。住建部強調,當局將定期督促各地重新評估正在建設和已批待建的城市更新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