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至今未就禁止食用狗肉進行全國立法之際,廣東省珠海市一名女子飼養的柴犬,上月底當街遭人搶走,雖然翌日成功追蹤愛犬的位置,但發現牠已經被宰殺並在流動狗肉檔出售。狗主事後報警求助,案件截至上周四仍然無進展。內地傳媒向相關部門了解,工作人員以不同理由推卸責任。
內地傳媒上周五報道,狗主王女士稱,事發上月27日清晨,父親在住所樓下放狗時,解開狗繩讓其方便,之後愛犬跑開僅一、兩分鐘,便傳來牠的慘叫聲。王父趨前查看時,發現兩名男子用麻包袋捉走柴犬,並騎電單車揚長而去。
王女士其後根據愛犬身上的定位裝置,追蹤到牠最後出現位置在接近珠海市邊界的中山市坦洲鎮。上月28日,她從當地居民口中得知,該鎮有販賣狗肉的流動攤檔,但趕到時驚見愛犬被煮熟,部分已經賣掉,攤檔當時有兩名年輕人。
警員根據植入狗體內的晶片,核實是屬於王女士飼養的柴犬。雖然王女士目睹懷疑偷狗賊現身攤檔,但無證據證明檔販參與偷狗,檔販亦堅稱狗是買回來,而且當時狗已經死去並煮熟,因此警方最後釋放檔販。王女士感到無奈,因為珠海市今年5月1日起明令禁止售賣寵物狗製成的狗肉,但是中山市沒有這項規定。
內地傳媒向中山市農業農村局了解,工作人員稱只檢測狗的活體是否有瘋狗症等傳染病,目前沒有狗肉的檢疫規程。記者致電中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坦洲分局,對方稱只處理沒有經營許可證的餐廳,但王女士今次遇到的是流動攤販,需要聯絡城管部門;又指餐廳出售的肉類,必須有農業農村局屠宰檢疫證明。
中山市坦洲鎮綜合行政執法局工作人員回覆查詢時表示,此前未有接到關於狗肉檔的投訴,過往亦未曾處理有關個案;又稱若有收到投訴會派人處理,第一次會勸喻檔販離開,「第二次會扣東西、開罰單,要本人拿出身份證來接受處理」。本報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