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增放產假谷第3胎

內地出生率持續下降,中央政府早前宣布實行三孩政策,多個地方政府紛紛推出優惠措施鼓勵生育。首都北京市衞健委周三表示,自今年5月31日或之後生育3孩的產婦,除享有國家規定的產假外,另有30天生育獎勵假,配偶則有15天陪產假。市衞健委翌日補充,有關獎勵政策屬於過渡性質。

內地自5月31日開始實行三孩政策,若按上述新規定,女方生育3孩可享受98天國家法定產假。

北京市衞健委表示,女職工經所在機關、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其他組織同意,可以再增加假期一個月至3個月。相關新規仍然未實行,部分5月31日生育3孩的女職工已經休產假逾50天,民眾擔憂她們無法享受上述措施。市衞健委稱,將按相關要求加快修改《北京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

內地傳媒周三指出,上述是一個法律政策銜接問題,指「按規定生育的,除享有國家規定的產假外,享受生育獎勵假30天,其配偶享受陪產假15天」等表述,均出自現行的《北京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之「獎勵與社會保障」部分。

衞健委促人大修訂生育條例

2012年4月實施的《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7條列明,女職工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至於生育多胎者,每多生育一個增加產假15天。

為深入貫徹中央有關優化生育政策,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的決定,國家衞健委上月發出通知,要求各地深入評估本地區的人口發展形勢、工作基礎及政策實施風險,科學制訂實施方案,並且及時提請省級人大或其常委會修訂本省、區、市的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重點修訂內容包括獎勵與社會保障、計劃生育服務等。本報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