闖戲院拍片 台網紅拘役40日

【本報綜合報道】訂閱數近9萬的台灣網紅「Cat紙袋人」(圓圖),去年6月拍攝短片教民眾如何在捷運逃票,引發爭議。此前,他因闖入西門町樂聲戲院拍片,事後又拒賠業者6萬元(新台幣‧下同,約1.67萬港元),遭檢方依無故侵入建築物罪起訴。台北法院日前將他判拘役40日、得易科罰金4萬元(約1.12萬港元)。

教人搭捷運逃票

本名姓龍的「紙袋人」於2020年3月25日晚,夥同兩名友人從後門闖入戲院,被工作人員要求驗票,但眾人未有理會便離開。電影院業者提告並要求6萬元賠償,但龍男以拍攝的影片沒太多人看為由拒賠,檢方遂依法起訴。

龍男的爭議不僅擅闖戲院拍片,此案發生之後3個月,他拍下名為「終身VIP!搭捷運再也不用錢!不花錢搭捷運的方法?」的短片,教民眾逃票。台北捷運局事後也發表聲明譴責,並向捷運警察隊報案,要將他送法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