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個月大嬰打過期吊針藥 醫院卸責

山東:【本報綜合報道】山東省菏澤市一名年僅11個月大的嬰兒,日前在醫院接受靜脈注射(打吊針,內地稱輸液)時,竟被注入已過期8個月的藥物。內媒周二向醫院了解,對方稱當時輸入僅20毫升過期液便及時制止,又表示已將兩名涉事護士停職,但家屬不滿院方推卸責任。

稱發現出錯 已停止輸液

李女士(化名)上周四在網上發片稱,孩子在菏澤醫專附屬醫院輸液時,發現該藥已過期。片中所見,該藥名為「小兒電解質補給注射液」,藥品規格100毫升,生產日期為2018年12月14日,有效期至2020年12月13日。相隔兩日,李女士再發片稱,孩子持續發燒,體溫高約38.4°C。

醫院接受查詢時承認,電解質補給液確實過期,但指嬰兒接受輸液10分鐘後,值班護士已立即停止,並第一時間通知醫生替嬰兒檢查身體。主診醫生表示,經多日治療和觀察,目前嬰兒情況穩定,未發現明顯異常反應。

李女士指,事發後醫院院長曾送來禮物,但沒提及賠償問題,質疑對方推卸責任。院方對此否認,稱已第一時間道歉,並積極協商賠償事宜,惟雙方至今未達成一致,醫院正引導家屬通過法律途徑謀求相關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