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跟團出遊,不時遇上強迫購物消費事件,一些導遊形同流氓惡霸,動輒以言語及行動相威嚇,逼遊客就範,既破壞旅業形象,又令遊客財產及人身安全失去保障,簡直無法無天,需加強整治。
內蒙古呼和浩特市某公司員工近日跟團參加「草原沙漠兩日遊」,本來只是想「看看草原」,卻被旅行團一名導遊帶往玉器店強迫消費,拗不過店員的生拉硬拽,有團友只能乖乖掏錢購買;惟因總體消費不足,涉事導遊竟強制團友再購買其他套餐,雙方由此起衝突。男導遊惡相盡顯,視遊客的據理力爭為「廢話多」,又不讓休息,喊着要趕人落旅遊巴,更於晚上散團時強扣遊客行李,索要6,000元人民幣之後才予歸還,並導致多名遊客行程延誤。
事後當地相關行政執法部門決定吊銷涉事導遊的牌照及處以罰款,並對涉事旅行社及營運車輛作進一步調查,表示會嚴厲打擊旅行社及從業人員不履行旅遊合同、強迫遊客購物等違法侵權行為,以維護該市旅遊的良好形象。然而像本案這樣的惡霸導遊,當局上述處罰力度是否足夠?如此強買強賣、私扣遊客行李、逼付贖金等做法與黑惡分子又有何異,難道不應進一步追究其法律責任?此前雲南黑心女導遊李雲就以強迫交易罪判囚6個月,論情節,本案亦不遑多讓。
須知類似黑心、惡霸導遊實在不少,像雲南昆明早前就有男導遊在講解行程安排時,威脅遊客需專注,否則會以咪高峰擲頭;甘肅蘭州有女導遊定下最低消費標準,要求以家庭為單位至少需掏2,000元人民幣購買玉石,揚言不買就別想離開;廣西桂林的女導遊更為剽悍,居然強制遊客必須一小時花兩萬元人民幣購物。可以見到,這些導遊動輒對不願購物的遊客辱罵奚落,或是屢屢放出不讓離店、不讓離島、不能走出某個城市之類的狠話,甚至動手打傷遊客,民眾一再呼籲當局需加大整治力度,從嚴處理,為何總有人不捨得?
該嚴懲的不嚴懲,必會縱容更多旅業違規侵權事件發生,像一些知名景區不時爆出的天價消費、無明碼標價、貨不對辦等劏客行為,都是由此產生,並一再造成惡劣社會影響,與「黑惡」導遊效應一樣,常常連累整個景區乃至城市聲名狼藉,從而形成一種惡性循環,最終搞得大家都沒生意做。尤其近期受疫情影響,旅遊業已經很難捱,豈能再這樣亂折騰?又需看到,這當中縱然不乏誠信經營的商家,熱心待客的導遊,亦只能無辜被殃及,久而久之,面對這種環境,更會迫使他們有樣學樣,以無誠信經營換生存,因作惡成本太低而變得更惡劣,更黑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