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鄭州市近日聲稱遭遇「千年一遇」的特大暴雨,從而形成嚴重洪災,全市一片澤國,不少人車被沖走,更發生水浸地鐵車廂,導致數百乘客受困、至少12人罹難;有市民向墮坑者施救時地面再次塌陷,同樣墮坑,險情無處不在。天災無情,若將一切都歸咎於天災,恐也說不通,何況中央氣象台日前對該千年一遇之說提出了質疑,或在暗示鄭州當局有誇大天災之嫌,以掩飾自身某些防治不力之過。
譬如水浸地鐵之事,固然如內地地鐵建築師分析所指,本次暴雨已超過鄭州地鐵站設計防水和排水能力,但問題在於,當地3天前已發出紅色氣象預警,鐵路部門為何拖到暴雨來襲才安排停運?惹不起,躲得起,正如焦作、洛陽、新鄉等地民眾表示,當地政府都有及早預警及部署,該停的停,該疏散的疏散,鄭州市明顯警惕不足,從而加重災情,輿論批評相關工作程序僵化、效率低下,強烈要求追究營運及現場決策領導的責任,豈是沒有道理?
類似慘痛教訓過往並不鮮見,像今年5月甘肅白銀市那場奪命馬拉松越野賽事,暴雨、冰雹等惡劣天氣預警同樣早就發出,結果賽事營運方、政府部門或視而不見,或有意隱瞞,又怎會不出事;而在此前後,湖北、河北等地亦出現無視天氣預警、令戶外作業的工人慘遭奪命之禍事,無非都是出於某些利益盤算。本次鄭州地鐵遲遲不肯停運,是否也有這方面因素?總之多跑一趟便可多賺一趟錢,這個肯定不會錯;暴雨來前,交通運輸能挺一時算一時,實行消極防禦恐怕也是某些部門的真實心態。
防災意識不足,治災方面,鄭州市也遭到質疑,譬如該市已耗資500多億元打造的「海綿城市」省級試點工程,在此次水災中似亦未見怎樣發揮作用。有這方面的研究專家日前站出來為鄭州鳴不平,強調今次暴雨確實很罕見,已超出海綿城市的應對能力,此工程不能解決暴雨引起的內澇問題,聲言這就是天災,不是人禍。問題是,既然此工程解決不了洪災,那又耗費巨資建來作甚?這也不行,那也不行,到底哪樣才行?
就算不是人禍,面對不斷來襲的天災,終需拿出有效應對之策,救民眾於危難,如今一些水旱災害動輒就被冠上「五十年一遇」、「百年一遇」甚至「千年一遇」,縱有誇大成分,卻也反映出各類自然災害漸趨惡化之勢。與之形成鮮明對比的是,一遇洪澇、地震等災害就房倒屋塌,甚至平時也會出現天坑地陷,屢致人命財產損失,非但基建質量不靠譜,災害防禦工程亦很脆弱,怎好一味卸責老天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