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兵去年10月因涉嫌犯騙取貸款罪,被正安縣警方刑事拘留,後改為指定居所監視居住;及後又因涉嫌聚眾鬥毆罪,同年12月30日被逮捕,翌日因患嚴重疾病,獲送院就醫。醫生曾多次申請讓張兵轉院,均未獲同意;家屬指,張身患重症,不符合指定監視居住條件,並指該院欠缺治療張的條件及能力,提出重新調查死因,追究導致張兵死亡的官員及辦案人員責任。
惟正安縣人民檢察院指,對於警方認為張兵之死屬正常死亡並無異議,認定辦案部門與醫療機構均依法處理,未見異常。目前,家屬已起訴遵義市第四人民醫院,索償90萬人民幣(約108萬港元),案件獲法院立案受理,將於下周三開庭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