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男殺妻棄屍 判死刑

【本報綜合報道】江西省南昌市一名男子去年10月與妻子發生糾紛,殺害對方並在贛江大橋拋屍落江。他上周五在南昌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被判死刑。

以死者口脗聯絡家屬 隱瞞事件

案發去年10月13日,25歲王姓被告在家中與新婚不久的28歲易女爭執,當晚向妻子下毒手。他事後用死者的電話,通知其上班的單位請假,更用微信聯絡家屬隱瞞易女遇害一事。同月16日,易母接獲酒店工作人員通知,指王、易仍然未在即將舉行的婚宴現身,隨即多番致電王男母親,始獲悉女兒被殺的噩耗。

南昌市公安局新建分局事後在贛江揚子洲水域發現女屍,調查後拘捕王男。易母從警方得悉女兒遇害多天,但因被告以易女的口脗聯絡,所以未有察覺。她透露被告是家中次子,性格寡言,曾是交警隊輔警及從事銷售業,與易女交往3年及同居逾兩年;案發前不久,兩人秘密登記結婚但未舉辦婚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