杞麓湖水質污染 雲南10官受懲

【本報綜合報道】雲南省九大高原湖泊之一的杞麓湖,早前因水質污染治理被中央生態環保督察點名批評是「表面文章」、「弄虛作假」。省紀委監委周四通報處理結果,10人被問責,其中玉溪市副市長賀彬更涉嫌嚴重違法,正接受監察調查。

被批弄虛作假

今年4月,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在玉溪市發現,官員未有認真處理杞麓湖污染治理工作,為達到水質考核要求,搞樣子工程,做表面文章,採取弄虛作假手段,干擾國控水質監測點採樣環境,造成水質改善的假象。

省紀委監委通報稱,被問責的人員涉及一名廳級官員、4名處級官員,另有5名企業負責人涉嫌行賄被留置,均與玉溪市通海縣杞麓湖污染治理有關。涉及的官員包括有玉溪市副市長賀彬、雲南省生態環境廳科技與財務處處長候鼎、一級主任科員王秋紅、雲南生態環境廳生態文明建設處處長鄧加忠、雲南省環境科學院原高級工程師田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