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一名右手活動不便的吳姓男子,去年報考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身心障礙人員考試時,申請延長每科應考時間,惟不獲批准,遂提出行政訴訟。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近日裁定,考選部有違經驗法則、論理法則,駁回吳申請的決定違法;全案仍可上訴。(綜合報道)